郑州瓦库茶艺馆茶叶涉嫌无证生产
“瓦库是什么?是一个喝茶的地方?不仅仅是一个喝茶的地方?”瓦库茶艺馆的官方网站这样写道。瓦库茶艺馆,从古城西安走出,迄今已在郑州、南京、洛阳、乌鲁木齐等城市开设了八家分店。
郑州瓦库茶艺馆,位于郑东新区高端商务区的中心地段,建筑面积1400多平方米,经营核心为茶,供应来自全国的60余种名茶。目前已成为郑州商务人士商务洽谈、亲朋小聚品茗的首选之处。
瓦库茶艺馆所售茶叶违反食品安全标准
事实上,瓦库不仅仅是一个喝茶的地方,还是一个卖茶的地方。在郑州瓦库茶艺馆的三楼,有销售茶叶的区域。销售的茶叶有安吉白茶、云南普洱茶、信阳毛尖等。
以安吉白茶为例,此款茶叶包装盒上除印有“瓦库”二字外,再无其他内容;包装盒内的茶叶为小袋包装,在包装的一面印有“瓦库”二字,另一面印有郑州瓦库茶艺馆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而如此简单的标签信息,让消费者难以知晓所购茶叶的名称、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法等关键要素。郑州瓦库茶艺馆的其他茶叶小包装袋与安吉白茶一样,如果将几种茶叶混在一起,消费者根本无法分辨。
郑州瓦库茶艺馆给消费者出具的购物发票显示,收款单位为郑州郑东新区瓦尚茶叶商行,经查询郑东新区瓦尚茶叶商行的工商注册信息,记者获悉该商行的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乳粉、液奶除外)。
既然郑州瓦库茶艺馆所销售的茶叶属于预包装食品,就应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及GB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强制性规定,在茶叶的外包装及小包装袋上要标注茶叶的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
那么,郑州瓦库茶艺馆为什么要违反国家法律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规定?
企业涉嫌无证生产
就此问题,有媒体曾采访过郑州瓦库茶艺馆何经理。何经理解释称,店内提供给客人饮用的,以及按照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规定,茶叶产品允许分装,但分装企业应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即QS认证。
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一位长期从事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审查工作的人士介绍说,分装企业至少需要一个拼配均堆间、一个包装车间及符合产品储存条件的仓库,还必须具备称量、干燥、包装设备,生产车间配备相应的更衣、洗手、消毒设备设施,此外还要有检验室、品评室,以及经考试合格的相关检验人员。只有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才能进行茶叶的分装,否则即为无证生产行为。
在媒体前期采访过程中,郑州瓦库茶艺馆何经理未能出示本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7月30日下午,郑州市工商局郑东新区分局安局长接受《国际商报》采访时称,“不清楚此事”,但对方安排了处理此事的高科长次日做出回应。蹊跷的是,31日上午,高科长却称“没有接到采访通知”,也拒绝向媒体透露更多事件进展。
不过,高科长坦言,“的确没有见到瓦库茶艺馆分装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那么,这一事件会何去何从?媒体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