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凡:艺术家法律意识需提升
改革开放30年以来,伴随着中国的快速崛起,中国的法制建设逐步走向健全,但是与世界其他国家的法治环境相比我们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国际上逐步加码要求中国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中国的着作权法几经修订,今年又是处在大规模修订过程中,此时正广泛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已经公布了第二稿,这说明版权保护已经是中国当前知识产权保护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在当前中国美术创作上的侵权问题也是快速增长。
中国美术家协会2010年成立了着作权维权办公室。就我们的社会调研和接待咨询的情况来看,美术创作出现的图像侵权问题也是越来越多,版权纠纷凸现出来。当前中国的“画家行业” 从业人员数额急剧攀升,原创能力相对减弱,加上市场的利益驱使,出现了大量临摹,复制、抄袭、假冒他人作品的事情。例如摄影家状告美术家侵权的;画家之间为作品反目打官司的;恋人分手对绘画中的私密形象维权的;全国美术展览一开幕,网民就有图片曝光:谁的绘画是抄袭谁的照片、哪幅版画是抄袭哪幅漆画、哪幅国画是抄袭哪幅版画等等。
西方人逐渐疏远了传统古典写实油画,逐渐搞起了抽象艺术和观念艺术,而中国画坛却越来越兴起了一股写实、写真绘画风,制作越发精良,画面越发写实,事无巨细,面面俱到,甚至把照相机镜头的广角变形也机械地复制在画面上,创作过程也变了,镜头代了观察,快门代替了手绘,电脑参与了制作,大量照相术的图像信息被直接拷贝进画面。依靠照片画画的已经成为了时尚,变为年轻人成功入选美术展览的一种有效捷径,甚至获奖。这是一种讨巧行为,也反映了当今中国美术创作中的图像泛滥现象,虽然很方便很实用,可这种作品大大降低了创作水准,少了作品的生命力,与好的摄影家的创作相比,无论是主题、意境、瞬间、表现力等等都相差甚远,更重要的是还冒着侵权的风险。
当然了,抄袭、造假等侵权的现象并不只是美术界的问题,假药、假食品、假商标、假画、假鉴定、假拍卖等等也都不是孤立现象,再加上互联网的开放性和自由性,给侵权行为带来极大的便利和掩护,同时也给维权增加难度。
从对我国美术着作权人的走访来看,普遍对我国现行《着作权法》的内容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了解不够充分,这也是当前国民对知识产权保护认知度比较初级的现状。相比之下美术家对侵权与维权的敏感度远不如企业家,基本上知道有《着作权法》,具体内容就说不清楚,对自己享有哪些权力也是不够掌握,其状态是对法律不关心、对保护无意识、对侵权很愤怒,对维权没信心。
一般我国现在着作权的维权行动都是出现在其作品得到了名誉和利益之后,在心理失去平衡的时候才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属于滞后维权,没有做到提前保护,有时是碍于情面没有做到事先约定,不会“先君子后小人”,由于取证、法律依据不充分等问题维权失利。国内艺术家还不习惯给自己的作品注册版权,更不注意对未公开发表的创作、创意加以保护,在自己的无意识下将侵权机会留给了他人,发现自己吃了亏才想到维权。着作权形态更是复杂,目前,我国的画家还没有养成关注和保护自己合法着作权的习惯,这一点美术批评家、理论家做得相对好一些,他们保护意识是在经常与出版业打交道中提升的。